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2018年度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名单,我县的平阳金顺甲鱼养殖场、平阳拉哈甲鱼养殖有限公司的鳖,平阳新科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温州耕海牧渔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温州鼎富渔业有限公司、温州海派渔业有限公司的大黄鱼,平阳农湖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克氏原螯虾上榜。截至目前,我县有15家水产养殖单位的7类水产品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认定。 据悉,无公害水产品是指源于良好的养殖生态环境,按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从苗种的生产放养,到饲料、肥料、药品等一切投入品的使用,再到产品的捕捞、包装、贮运、上市等各个环节,将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范围内的水产品。 “无公害水产品必须是经过认证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所生产的产品,且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因此,‘无公害’标志是选购水产品的加分项。”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无公害水产品对保障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信心、提高渔业生产和管理水平、树立安全优质水产品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局通过组织水产养殖企业参加温州市无公害水产品内检员管理培训班,宣贯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法,积极鼓励水产养殖企业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认定申报工作。下一步,该局将加快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大药残监控力度,全力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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